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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台灣] 黑幫大哥「內射不付錢」 舞小姐三告性侵結局大逆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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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9-5-27 01:05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黑幫大哥竟性侵舞小姐,還內射不付錢!一名舞廳小姐指控天道盟成員吳耀芳趁她酒醉帶她到摩鐵,她醒來發現內褲被撕開、胸罩遭扯壞、會陰部還有撕裂傷,才知被糟蹋。吳男辯稱雙方性交易,曾3次獲不起訴,但舞小姐不服氣,3度再議終於成功翻案,台北地檢署認為吳男當時不戴套內射,又說不出性交易價格,顯與常情不符,今逆轉改依乘機性交罪將吳男起訴。

這起性侵案件發生在2016年4月19日淩晨,吳耀芳帶著小弟及朋友前往北市中山區一家舞廳消費,點了多名小姐前往坐檯,其中被害小姐當天剛好生日,吳男還特別買「全鐘」將她帶出場,一行人前往「17會館酒店」續攤,然後再帶被害小姐前往「豪門世家按摩店」按摩,在等待按摩時,又帶她到林森北路上的薇閣汽車旅館休息。

事後女子指控,當她醒來時,發現自己的內褲被撕開、胸罩的蕾絲破了、黑色連身禮服背後拉鍊也被拉壞,背後及下體還會隱隱作痛,才驚覺遭吳男糟蹋,她傷心欲絕,但害怕對方黑道背景,擔心一旦報警,吳男恐對她及其家人不利,只好打電話給好友,最後在友人的鼓勵下,才決定提出告訴。

吳男到案後,承認有與這名舞小姐發生性關係,但辯稱當天她在舞廳消費後,買了對方「全鐘」,然後帶著她、另一名舞廳小姐及他的2名友人一同前往會館喝酒,在前往按摩店時,另名舞廳小姐先行離開,最後只有4人前往。

吳男說,由於按摩店需要等,他提議到附近的汽車旅館嘿咻,當時對方表示要給錢,他就帶著提告的舞小姐與2名友人到薇閣汽車旅館,抵達汽車旅館後,友人先行離開,他和舞小姐進房後,立刻發生激烈的性行為,所以才會扯壞對方的衣服,並弄傷對方,完事後不久,友人來電說可以按摩了,他還問了對方要不要一起走,舞小姐表示要再睡一下,他去按摩後,因為睡過頭,才忘記給對方性交易的費用,但絕沒有趁機佔她便宜。

這起案件,台北地檢署經歷3位檢察官偵辦,原本勘驗薇閣監視畫面,認為當時舞小姐並非完全意識不清,吳男的友人也證稱,當天按摩的人很多,吳男詢問女子「要不要去睡覺」,女子當時回答「沒關係,但睡覺要錢」,當他陪2人到汽車旅館,在走到防門口時,女子還對他說「你們還真不識相,還真的跟過來」,他聽了以後,識趣的離開。

薇閣服務人員也證稱,當天吳男要離開時,他們有打電話及親自到房門外敲門確認女子的安全,但當時女子沒有接電話也沒有應門,當她自行離開時,服務人員曾追上前收取逾時費,當時女子有說被強暴,服務人員問她要不要幫忙報警、是否要到貴賓室休息?她都說不用,然後付錢後走人,當時她的情緒很平靜、面無表情,沒有大哭。

尤其的薇閣的監視畫面及錄音內容,發現女子當天與吳男及2名男姓友人一起進到旅館接待處,女子大搖大擺行走沒有人攙扶,當時隨行1名男子與女子聊天說「厚、厚、厚,你贏、你贏」、「我輸了嘛,可以嗎?」,女子還大聲回「不喝」、「沒有」、「上去喝」,當一行人準備走進去時,女子還大聲吆喝「走」,期間,沒有見到或聽到女子有求援的舉止或聲音。因此檢方3度認定吳男罪證不足,將他不起訴。

但女子堅稱遭性侵,無法接受不起訴的結果,再次向高檢署提起再議,高檢調查後也認為仍有事證尚待釐清,決定再次發回北檢續行偵辦。

檢察官收案第4度展開偵查,就高檢署提出的疑點逐一釐清,先是薇閣的監視畫面,雖然吳男供稱是去旅館開房間,但女子在現場表現的情況,更像是去續攤,而女子也證稱,當天吳男帶她去薇閣是說要去續攤,所以現場才會聽到女子一直在大聲嚷嚷,且自己一個人無意識的行走。

其次女子若是進行性交易,應該會有充分的準備,但她的下體撕裂傷,根本就是潤滑不足造成的,再加上全身的衣服被撕破,連身衣的拉錬被扯壞,甚至背部沿著拉錬的脊髓有一條長長的擦傷,這是長期女下男上的性交姿勢造成的,若是性交易,女子不需要讓自己的衣服被撕破,還要忍受身體受傷。

更重要的是吳男不戴套內射,若是性交易,不是每個做S的小姐都願意,就算願意,價碼也比一般行情還來得高,吳男雖然說是交易,卻連交易的金額都說不清楚,甚至連錢都沒付,就離開旅館,顯然也不合常情,因此認為吳男涉有重嫌,今逆轉將吳耀芳起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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