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看: 676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[台灣] 男大生假扮警察查緝色情 性侵單親媽需賠1百萬

[複製鏈接]

3274

主題

0

好友

2232

積分

課長

手機認證

跳轉到指定樓層
樓主
發表於 2019-8-3 01:03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何姓男大生和酒店認識的廖姓男子,去年因缺錢花用,假扮警察和線民,闖入從事性交易的女子屋內,要脅不給錢就得坐牢,搶走性交易的3千元,何男強行性侵女子。何、廖分別遭一審判決20年、15年徒刑,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再判兩人應連帶給付女子30萬元,犯下強制性交罪的何,得再賠給女子1百萬元。

21歲何姓大學生在酒店工作認識32歲廖姓男子,去年1月4日假扮警察和線民,鎖定捷克論壇上的「一樓一鳳」,先由廖以3千元和女子從事性交易,何再闖進屋內,假扮成警察查緝性交易,命令女子高舉雙手,要脅會坐牢及繳交20萬,若交出3萬元,就可以私了。

這名從事性交易的女子年約40歲,是獨自撫養小孩的單親媽媽,因缺錢才在租屋處賣淫,女子沒錢交付3萬元,何竟要廖離開,並要求女子幫忙口交遭拒,在要求「要進去」,命女子脫衣,女子過於恐懼,只能聽從指示戴上保險套,從正面、背面,2度插入女子陰道性侵得逞。

法院一審判何20年徒刑、廖15年徒刑。女子附帶提出民事告訴,兩人假冒員警查緝非法交易,何強盜又強制性交,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百萬元。何政庭主張,強盜部分願賠償30萬,但否認強制性交罪。廖則主張賠償金過高,沒參與部分不需賠償。

法院認為,何冒充警員查緝非法性交易,廖假扮線民在旁附和,用以逼迫交付錢財,何利用女子恐懼心理,逼迫與其發生性行為,不採信何否認性侵的說詞。法院判何、廖兩人威逼強取女子財物,應連帶給付30萬元,何男性侵女子還須賠償1百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能在FT拿到的訊,為什麼要上別家拿呢?
不管您跨足多少家魚訊論壇,您都不能錯過最公開透明、拿訊成本最低的FT魚茶市集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客服中心|Archiver|手機版|Fish-Tea.net∣FT魚茶市集[免費魚訊論壇]   

GMT+8, 2024-4-20 14:35 , Processed in 0.037935 second(s), 23 queries , Xcach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© Since 2013 Comsenz Inc. Design Singcere.

回頂部